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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维:乌克兰的选举与选举迷信

作者:潘维 来源:江南app网址

潘维:乌克兰的选举与选举迷信



潘维

有观点认为:影响别国选举是出于普世价值。不对,那是种国际战略工具。在上个世纪四十至七十年代,共产党人和左派占有着民主的话语优势,美国及西方盟国在第三世界反民主化。为什么呢?因为民主化支撑民族解放运动,支撑共产党人削弱西方帝国主义,在第三世界争取同盟军的运动。那时,美国在第三世界支持的政权,基本上是独裁专制政权。在那个时代,普选意味着美国傀儡势力的退缩,共产党人势力的扩张。所以,美国坚决拒绝在朝鲜半岛和越南实行普选的建议。今天星移斗转,支持普选就是反共,就是支持亲美国和西方的势力,就是支持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霸权。不变的是战略利益优先。美国支持阿尔及利亚军政权拒绝自由选举结果,因为那选举是原教旨主义者的胜利。美国不反对叶利钦炮击国会,因为那时俄国国会里共产党人居多数。美国不拒绝巴基斯坦的军人政变,因为新的军政权亲美,普选会导致巴基斯坦亲伊斯兰世界。

有观点认为:强权国家影响他国的选民没什么不正当,因为选民毕竟有投票自主权。对他们而言,即便操纵普选是国际政治手段,也是比较“良性”的国际政治手段,是民主程序框架之内的事情,是法治范围之内的事。然而,如果导致国家分裂,社会分裂,生产停滞,人民生活困苦,甚至民族流血冲突,这种被操纵的选举还“良性”吗?前南斯拉夫是个例子,卢旺达也是,前苏联境内因民族冲突而死去数十万人的事也是。如果不把这些账算到被操纵的选举上,而是归于前统治者的“民族压迫”,若非别有用心,就是无知了。选举并不必然与法治相关。大规模街头冲突都出现了,甚至流血冲突都发生了,还谈什么法治?乌克兰的选举双方都破坏规则,双方都有大国在背后操纵。可乌克兰民族并不是天生喜好自杀分裂,是选举游戏和对这种游戏的迷恋为民族分裂制造了结构性压力。

还有观点认为,自己“不民主”的国家没资格对他国的民主游戏说三道四,没资格评论大国影响他国选民的游戏。言外之意:选举,不管出现什么结果,或者在谁的影响操纵下进行,总比不选举强。言外之意:玩选举的就是文明进步,哪怕是玩走了火,打架仇杀,国破家亡也比不玩选举强。美国政府不像我国一些学者那么天真。罗斯福曾经就中美洲那些独裁者们评论说,“I know they are son of
bitch, but they are our son of bitch.(我知道他们是些婊子养的,可他们是我们的婊子养的)。”美国当然知道那些最近“民选”上来的“婊子”们的底细,比如在阿富汗、伊拉克、格鲁吉亚,因为那些“婊子们”是美国养的。如果他们不能更好地服务于美国利益,将随时被抛弃。谢尔瓦德纳泽只是个新近的例子。历史上,在我们邻近的朝鲜、越南、菲律宾等地方还有众多这样的例子。二战后的菲律宾怎样成为“美国民主在亚洲的橱窗”(showcase of American democracy in Asia)?因为那里的总统和议员们不仅是人民
“自由选举”的,而且个个都从中央情报局领薪水。美国政府不允许外国政府,特别是外国共产党政府影响本国选民。中国商人给美国竞选人捐款十几万美元,不过是为了同美国领导人照张像,美国就把中国政府折腾了个七荤八素,前后长达七年之久。对操纵选举的大国而言,花小钱占大便宜,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战略。当一个国家的选民代表成为外国利益的代理人,这种国家垮掉或者发生内战是活该,因为其政府愚蠢,其精英学者愚昧。迷信选举到了要跨越国家安全底线的地步,甚至不知有国界,真是可悲啊。持中国护照的人,能享受美国人的“基本政治权利”吗?您热爱的民主国家,不归您做主!

把选举说成是“普世价值”,说成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鬼话该被揭穿了。“皇帝的新衣”该被说破了!选举的游戏规则不过是“多数决”。这个游戏并不比考试加日常考核的游戏更出色。以多数决为原则的选举,不过是个简单的政治手段,毫不“神圣”,方便易行而已。兹列以下十一条以论之。

第一,多数决与正义有关系吗?没有。正义与“基本法”有关,与支持者的数量多少没有任何关系。种族清洗就是以多数决名义干出来的。

第二,多数决与科学有关系吗?没有。科学与支持票多少无关。牛顿不是多数决选出来的,科学是一小批专门人才的事情。

第三,多数决与智慧有关系吗?没有。支持者的数量倘若与智慧有关,那少数人教授多数人的所谓“教育事业”就是胡扯了。

第三,多数决与平等有关系吗?没有。一人一票代表政治平等和公平竞争?选民与候选人平等吗?您四年投一分钟票,人家统治您多少分钟?四年是多少分钟?如果您的票投给了输的那家,您与支持赢家的选民平等吗?在岳家庄里姓秦,玩多数决游戏,您生来就注定要选输,那是公平游戏?是“起点平等”还是“结果平等”?在美国属于人口17%的黑人,若不诉诸街头暴力,哪来他们的“基本权利”?多数决让他们当奴隶,受种族隔离!

第四,多数决与“法治”有关系吗?没有。法治不同于法律,法律分左右,法治不分左右。法治是使法律“顶用”的手段。法治的核心不是选举,而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权制衡,主要是司法独立。司法独立使(多数或者少数)“人”的权威下降,“法”的权威上升。尽管现实中的法律与支持者的数量相关,但理论上更应与“基本法”相关。“基本法”与支持者的数量无关。基本法体现人类在长期痛苦经历中总结出的六条基本行为准则,即禁止杀戮、偷窃、欺骗、抢劫、遗弃(抛弃丧失劳动能力或机会的人)、滥淫(完全不受限制的性活动)。

第五,多数决与维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有关系吗?没有。法治维护少数人的人权,多数决甚至能导致“种族清洗”。法治奉“基本法”至上而非支持者数量至上,所以能维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第六,多数决与保护多数人的利益有关系吗?未必。如果一个社会分成两个利益集团,50%加1票是多数。如果社会分成三个及以上数量的集团呢?除非把游戏规则强行定为2择1,否则多数只能是“相对多数”,“绝对少数”。有哪个社会只分成两个利益集团呢?当选举游戏强迫2选1,却说是人民的“自由选择”,这难道不荒唐吗?何况,利益集团除了争夺政权就没有其他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手段了?非要玩这种体现强权政治的多数决游戏?总有智者说出“不是最好的,但没有更好的”这种逻辑混乱却自以为聪明的昏话。

第七,多数决的选举与专制是对立的吗?不是。持这种看法的人大概不知道世界上全部法西斯独裁者都是民选上台的,不知道党治来自“一切权力归议会”及人民代表大会里的多数决。专制的反义词是法治,是分权制衡,不是民主选举,不是“一切权力”归……。民主与专制之间没有边界。除非闭上眼睛不肯看今天的俄国,您怎么能拒绝承认这个道理呢?

第八,只有多数决的选举才能“换人做做看”吗?不是。凡是见过或者听说过“文官制度”的人都不会这样讲。世界上能导致“换人做做看”的制度恐怕不下上百种。

第九,选民手中的一票体现当家作主的权力吗?作为个体的选民,您手中那一票代表的权力趋近于零。这就是选民“当家作主”权力的真相。您的一张票没什么权力,也不代表您个人的自由选择(您大约最想选的是您自己)。有能力把“大家”的选票集合在一起,并且最终赢得选举的那极少数政客才是有权力的人。少数人统治,多数人被统治,这是政府功能的基本前提。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被统治,如卢梭所言,那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因此他说,“真正的民主从来不曾有过,将来也不会有”。

第十,多数决与反腐败有关系吗?没有。腐败是选举中必然包含的内在逻辑,选举游戏制造腐败。选举游戏里包含一个“铁三角”,即候选人,选民,金主构成的三角关系。(1)为了赢得尽可能多的选票,候选人必须通过包括大众媒体在内的各种手段接触尽可能多的选民;(2)为此,政客就需要尽可能多的钱;(3)总有金主有钱缺权,提供候选人金钱,希望以权谋更多的钱;(4)当选之后,政客一方面要回报投自己票的那些“相对多数”,另一方面必须以公权回报出钱的金主,而金主与选民的利益未必是一致的。所以,自古以来,多数决必定产生以权谋私。选举不治腐败,选举导致腐败。选举中的腐败是靠法治来控制的。

第十一,选举导致社会团结吗?今天没人敢这么说了。但有人会声称选举撕破了“虚假的”或者“强迫的”社会团结。这些人的逻辑是,撕开止血的绷带,甚至把疮疤也揭开,让鲜血痛快地流,哪怕是血枯人亡,也要合了他们的“普世价值”。他们为陈水扁叫好,为台湾的民主叫好,哪怕他危害了13亿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两岸人民推向谁都不想要的战争。

醒醒吧,同胞们!选举不过是一种简易的政治手段,而且并非对所有社会结构都使用方便。用不着等到乌克兰的尘埃落定,您还会看到罗马尼亚和吉尔吉斯坦的故事。那些故事里面没有法治,没有政府的公正、透明、廉洁,没有经济奇迹,没有人民的福祉,没有国家的富强和安全,唯愿不出现血腥。

这篇小文是与坚定迷信选举救中国的朋友们的对话,我们的共同点是对祖国前途的关心。这篇小文无意理会那些热衷于新版“大东亚共荣圈”的人。搅扰他们“当美国人”,甚至“当美国兵”的春梦是件无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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